常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函授站相关专业主干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07 访问次数: 1653
各函授站: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以考促学,加强成教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依据《常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守则》、《继续教育学院考务工作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巡考工作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从本学期起,将对各函授站相关专业的主干课程实行主办高校带卷考试做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向各函授站提前指定本学期带卷考试的相关专业主干课程,由学院制印考卷。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至6月底和11月底至12月底,各站点按照要求做好考生组织、考试地点、考试秩序册等考试准备工作。
二、加强试卷保密管理。各函授站考点须按照保密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按工作流程做好试卷的接收和保管工作,严守试卷秘密,不得提前拆封试卷。
三、加强对监考人员教育。各考点必须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树立良好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各考场监考、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四、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函授站考前要加强对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务必使学生了解考试违纪处分等考试要求,确保考场秩序。
五、加强考场及考点周边环境的规范化建设。各考点必须严格按考场的设置要求安排布置考场,考试期间设置警戒线,进入考点的人员请持有效证件(工作人员持工作证、学生持身份证、巡考员持巡考证)证明身份,方可进入。
六、加强巡考与督考。考试期间学院将向考点派出考试巡视人员,指导、监督考试工作。巡考人员统一佩戴常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巡考证,各考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主动配合巡考人员开展考试巡视与督导工作。
七、严格执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各考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的相关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考点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常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